管道工施工工艺 一、 一般规定 1.1 本章适用于给排水、 燃气管道、卫生洁具设备安装工程的材料、 施工程 序、方法、技术要点及工艺标准。 1.2 管件安装与改造布局应符合标准要求,横平竖直、固定牢固。组合成 排安装时,直线部分应平行,曲线部分曲率半径应一致。 1.3 给水管不得穿越烟道、风道。给水管道应远离热源,立管距热水器或 灶具净距不得小于 400mm,当条件不具备时,应加隔热防护措施, 但最小净距不得小于 100mm。 1.4 布置在地坪面层内的管道,应有定位尺寸,宜沿墙敷设。 1.5 同一住宅单位内同一类型的采暖设备、卫生洁具及管道配件,除有特 殊要求外,应分别安装在同一高度上。 1.6 水池、水箱连接浮球阀或其他进水设备时,应有可靠的固定措施,浮 球阀等进水设备的重量不应作用在管道上。安装的各种阀门、器具 位置应正确,便于使用与维修。 1.7 塑料管及复合管垂直及水平安装的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