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XX,出生于 年 月 日,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以下简称由乙方):XX,出生于 年 月 日,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宅基地使用权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并以资共同遵守: 转让范围: 1、甲方转让的宅基地位置原回龙寺脚,原思普路下方,太达村委会对面,太达村卫生室隔壁普家贵宅基地(原名太福园)。 (1)宅基地四至界线,界为东、西、南、北。 东:李瑞华房墙脚为界。 西:现有石挡墙为界。 南:李培生田边、红大菜地边为界。 北:现水泥路边小埂为界。 (2)宅基地登记面积为1.5亩。 2、该宅基地的附属设施和设备: (1)附属设施: 东:主房、厨房;南:两格客房、猪圈、厕所;北:三格厢房、柴房、大门。 (3)设备:麻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