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附件: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的管理, 规范全国建设工程 造价员从业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原建设部《关于由中国建 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归口做好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行业自律工作的 通知》(建标 [2005]69 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的资格取得、 从业、继续教育、自律和监督管理等,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以下简称造价员) , 是指按照本办法通过造价员资格考试, 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 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并经登记注册取得从业印章,从事工 程造价活动的专业人员。 资格证书和从业印章是造价员从事工程造价活动的资格证明和 工作经历证明,资格证书在全国有效。 第四条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以下简称中价协) 对全国 造价员实施统一的行业自律管理;
现在造价员开始全国统一认证了,想升级也开始难了,标准有了很大的提高,现摘录新的 标准供关心的朋友参考。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 辽宁省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省建设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的管理,规范从业行为,维护建设市场秩序, 根据建设部《关于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归口做好建设工程概预算员行业自律工作 的通知》和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 , 结合辽 宁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建设工程造价员是指通过资格考试, 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 格证书》(以下简称 《造价员资格证》 )和从业印章, 从事建设工程造价业务活动的专业人 员(以下简称造价员) 。 《造价员资格证》是从事建设工程造价业务和专业水平的资格证明。 第三条 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负责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员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市 建设 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