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评选方法 “鲁班奖”有严格的评选办法和申报、评审程序,并有严格的评 审纪律。评审由评审委员会负责,协会只负责受理申报、组织初审和 工程复查,不干预评选工作。 评委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地区的专家 组成,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定。 建设工程鲁班奖的评审工作,在初始阶段就制定了严格的办法。 从 1987 年鲁班奖诞生制定评选办法, 至今已先后于 1994 年、1997 年、1999 年和 2000 年修订了 4 次。鲁班奖的评选活动一直是严格 依据《评选办法》进行,鲁班奖评选活动的历史也是《评选办法》逐 步完善的过程。 鲁班奖是我国建筑行业工程质量的荣誉奖。 鲁班奖的评选对象为 我国建筑业企业在境内承包并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各类新建工程, 工程 质量应达到国内一流水平。 获奖单位分为主要承建单位和主要参建单 位。鲁班奖工程划分为 4 类,分别是:公共建筑工程,工业、交通、 水利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