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 B 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招标管理,保护招投标双方的合法权益,体现 集约优势,控本增效,增强法律意识,促进招标管理工作为集团公司效益 最大化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 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工作必须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 办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非法干预。实施招标是招标方和投 标方依法进行的经济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和约束。 集团公司招标活动不受地区或部门的限制,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 制度。 第三条 集团公司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科学择优的原 则,严格规范招标管理工作。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全资、控股(含间接控股)企业的所 有国内招标行为,其他企业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 招标管理范围 第五条 必须招标的范围 (一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下属发电公司 截止 2010年 6月 30日,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全资及控股发电厂 /公司共 35家。 本集团发电资产详表如下: 发电厂/公司名称 装机容量 (MW) 机组构成 备注 1 邹县发电厂 2,540 2× 600MW + 4 × 335MW 2 十里泉发电厂 770 1×330MW + 1×300MW + 1 × 140MW 2台 300MW热电联产机 组在建 3 莱城发电厂 1,200 4 × 300MW 4 华电邹县发电有限公司 2,000 2 × 1000MW 5 华电潍坊发电有限公司 2,000 2 ×670MW + 2 × 330MW 6 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 1,200 4 × 300MW 7 华电淄博热电有限公司 433 2× 145MW + 2 × 71.5MW 2台 1,000MW机组在建 8 华电章丘发电有限公司 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