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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2.16
财产保险附加盗窃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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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险附加盗窃险   一、本公司对加保盗窃险的财产,在保险期限内因被抢劫、偷窃或盗贼暴力入侵保险财产存放处所(以下简称“盗窃”)而造成的灭失或损坏(以下简称“损失”)负责赔偿。   加保盗窃险的财产,除特别约定并在保单或批单上载明者外,不包括本公司财产保险条款第一条所列的特约保险财产。   二、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   1.被保险人或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   2.被保险人的家属或雇用人员或同住人或寄宿人盗窃或纵容他人盗窃保险财产造成的损失;   3.在保险财产存放处所无人居住或看管超过七天的情况下保险财产被盗窃而造成的损失;   4.在发生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时保险财产被盗窃而造成的损失;   5.在发生火灾时保险财产被盗窃而造成的损失;   6.对保险财产进行盘点时发现的短缺或损坏。

租房合同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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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合同范本 租房合同 出租方:(简称甲方 ) 承租方: (简称乙方 )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 ______市______小区 ______号楼______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 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 日。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 ______元,按季度结算。每季季初 ______日内, 乙方向甲方支付全季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 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 ______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 ______月。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 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 的违约金 ;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 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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