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之一“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新设立单位应到注册地或通讯地所属区、 县分中心或管理部领取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单 位缴存登记表》一式二份,填写并确认后,连同以下资料办理缴存登记: 1.《营业执照副本》或《单位设立批准文件》及复印件二份; 2.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复印件二份;无组织机构 代码证的单位, 提供上级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二份、隶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 印件二份; 单位为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从属单位统一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还应提供各从属单 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单位提供的申请资料齐全无误的,分中心或管理部当日为单位办理缴存登记。单位到 建设银行领取空白印鉴卡片, 并于 6 个工作日后到分中心或管理部领取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 登记证件及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卡。 注意事项: 1.新设立单位应到注册地或通讯地所属区、 县分
[广州 ]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流程图 2006-12-04 下午 21:12:19 点击数: 5881 二、业务流程图 1、广州市历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年份 划分标准 缴存基数 单位最低 缴存比例 个人最低 缴存比例 1992.4—1995.5 基本工资 5% 5% 1995.6—1997.6 工资总额 5% 5% 1997.7—1998.6 工资总额为 800 元以上 800 元以下, 500 元以上 500 元以下 工资总额 工资总额 基本工资 7% 5% 5% 7% 5% 5% 1998— 2006.6 市直属机关事业单位 工资总额为 1200 元(含 1200 元)以上 1200以下, 800元以上 800 元以下, 500 元以上 500 元以下 工资总额 工资总额 工资总额 工资总额 基本工资 7% 8% 7% 5% 5% 7% 8% 7%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