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威海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威海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 威政发〔 2012〕28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新区 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现将《威海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 执行。 威海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七月四日 威海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 策机制,强化决策责任,减少决策失误,保证决策质量,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国务 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 政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山东省行政 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政府重大行政决策, 是指市和各市区政府 (含 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
—1— 威海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威海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 威政发〔 2012〕28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新区 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现将《威海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 执行。 威海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七月四日 威海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 策机制,强化决策责任,减少决策失误,保证决策质量,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国务 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 政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山东省行政 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政府重大行政决策, 是指市和各市区政府 (含 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