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和监控工作, 加强施工过程安全管 理,防范事故发生, 根据国家、铁道部有关法律、 法规和路局有关文件,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局管内的新建、改扩建大中型建设工程。 第三条 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以下简称为重大危险源)是指施工难度高、风险 大、一旦发生意外可能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施工活动。重大危 险源范围主要包括:⑴基坑支护与降水、基桩开挖、围堰、沉井工程;⑵高坡、陡坡 土石方开挖工程;⑶模板工程;⑷起重吊装工程和钢结构安装工程;⑸脚手架工程; ⑹拆除、爆破工程;⑺高空、水上、潜水作业工程;⑻高墩、大跨、深水和结构复杂 的桥梁工程;⑼隧道工程;⑽铺轨、架梁工程;⑾营业线工程;⑿其它危险性较高的 工程。 第四条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应遵循“摸清底数,强化管理,过程监控,结束销 号
******** 工程 重大危险源管理监理方案 编制: 审批: ******** 公司 年 月 日 1 目 录 (各项目部自行更新页码) 一、工程概况 .............................................................................................2 二、监理依据 .............................................................................................2 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其重大危险源的识别 ........................3 四、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管理体系 .........................................................7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