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处理流程细化 第一章 目的: 为全面提高公司人员对安全事故的处理流程的了解, 避免一系列的纠纷发生, 本公司依据《安全事故管理规定》制定安全事故处理流程细化。 第二章 定义 一、事故等级: 根据 2007年 6月 1日国务院第 493号令颁布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 处理条例》,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 急性中毒事故分为轻伤、 重伤、 死亡、重大死亡事故。 二、根据GB 6441—86《企业职工事故分类》规定的伤亡事故“损失工作日” 。 1. 轻伤事故:指一次事故中发生轻伤,如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官性轻度损 伤,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 受伤职工一般歇工在一个工作日以 上,但够不上重伤的事故。 2. 轻伤:指损失 1个工作日以上 (含一个工作日),但不超过 105个工作日 的损失伤害; 3.重伤事故:指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