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覃家岗街道童家桥村原马房湾社、 中渡 口社集体土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根据《重庆市土地管理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 53号)、《重庆市 征地补偿安置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 55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 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 5 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府发 2008年)45 号文 件《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 2007年 12月 31日以前被征地 农转非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 (渝府发 2008年 26 号) 和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重庆市沙坪坝区征地补偿安置细则的 通知》(沙府发 2009年)6号的有关规定,对重庆市人民政府重庆地 【1994】309号、重庆第【 1995】342 号批复已征收经分批实施后剩 余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如下: 一、 批准征地范围、地类、面积 经批准、原马房湾社、中度口社集体土地已全部征收,人员已经 安置完毕大部分房屋按用地进度已拆迁,现只
— 1 — 登记编号:昆府登 6 号 《安宁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试行) 》已经 2011年 3 月 3 日安宁市人民政府第 50 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11 年 4 月 1日起施行。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安宁市人民政府公告 第 19号 — 2 — 安宁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了保护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农村居民和 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安宁经济发展, 维护社会稳定, 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云南省土地 管理条例》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 和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试行)有关事项的公告》、 《云南省 国土资源厅关于公告实施云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 合地价补偿标准(试行)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 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