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棚户区改造工程南关二期片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为确保棚户区改造征地工作依法有序开展,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根据甘政国土发〔 2015〕694 号批准的静宁县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实施条例》,现就县城棚户区改造工程南关二期片区征地补偿安置制定 如下方案: 一、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1.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静宁县城关镇南关村村民委员会、静宁县城关镇西关村村民委员会。 2.征地位置:东起南苑小区,西至西环支路,南起新街西路,北至天福佳园小区,具体位置以土 地勘测定界图为准。 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軔朧。 3.地类:农用地和建设用地 4.征地面积: 32.7 亩 二、法律及政策依据 土地征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实施条例》、《甘肃省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