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利终止条款(Termination for Convenience Clauses)起源于美国政府合同,后被运用到PPP项目合同中。便利终止条款意为政府有权利单方自由终止PPP合同。便利终止条款适用的条件和终止补偿是便利终止条款的核心内容。普通法系和大陆法系国家都对便利终止条款适用的条件作出了限制性规定,目的就是限制政府的自由终止权。政府自由终止PPP合同,自然由此产生的风险应由政府承担。政府也应对行使自由终止权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害予以补偿。中国企业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时,应给予便利终止条款充分的重视,这是化解来自东道国政府的风险和维护自身权益的正确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