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工程 第一章 路基处理 一、项目设置 本章定额包括预压路基、强夯路基、掺砂石、抛石挤淤等项目。 共 21个项目, 53个子目。 二、项目设置的说明 1、堆载预压项目按 100KN/㎡以内和 150KN/㎡设置。 2、强夯路基中满夯和点夯均按 2000KN.m以内和 4000KN.m以内 设置。 3、掺石灰项目将人工( 10%)、推土机( 20%)和拌合机( 70%) 进行综合;掺水泥项目将消耗量的水泥含量调整为 5%。 4、机械翻晒项目定额单位改为 10m3。 5、掺砂石项目仅保留掺砂砾石。 6、抛石挤淤项目仅保留机械抛石。 7、袋装砂井、塑料排水板不再区分带门架与不带门架 ,定额按各 占 50%考虑。 8、振动砂石桩不再区分桩径,定额按各占 50%考虑。 9、水泥粉煤灰碎石桩按 φ500以内和φ800以内综合设定。 其中 Φ500mm以内:按Φ300(10%)、Φ400(10%)、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