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招标投标法》第十九条规定,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 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 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规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 出相应要求。 招标文件是招标人向供应商或承包商贩,旨在向其提供为编写投标所需的资料并向其通报招标投标将 依据的规则和程序等项内容的书面文件。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就应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要求 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内容大致可分为三类:一类是关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的规定,载入这些内容的目的是尽 量减少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或承包商由于不明确如何编写投标文件而处于不利地位或其投标遭到拒绝的可能 性;一类是关于投标文件的评审标准和方法,这是为了提高招标过程的透明度和公平性,因而是非常重
招标文件按照功能作用可以分成三部分: 一是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等,主 要阐述招标项目需求概况和招标投标活动规则, 对参与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各方均 有约束力,但一般不构成合同文件; 二是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条款等,全面描述招标 项目需求,既是招标投标活动的主要依据, 也是合同文件构成的重要内容, 对招 标人和中标人具有约束力; 三是参考资料,供投标人了解分析与招标项目相关的参考信息, 如项目地址、 水文、地质、气象、交通等参考资料。 主要内容 招标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⒈招标公告。 ⒉投标人须知。即具体制定投标的规则,使投标商在投标时有所遵循。投标 须知的主要内容包括: ⑴资金来源。 ⑵如果没有进行 资格预审的,要提出投标商的资格要求。 ⑶货物原产地要求。 ⑷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澄清程序。 ⑸投标文件的内容要求。 ⑹投标语言。尤其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