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的审查重点 2012-02-18 09:36:14 作者: zzsen 来源: 浏览次 数:3128 中正信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刘太轩 【摘要 】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承发包双方进行市场交易活动、 履行义务、 行驶权 利的依据和准绳。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约定是否合理、明确、 全面关乎整个工程、 尤其是工 程造价管理控制效果的成败, 因此,作为造价工程师对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的全面严格的审 查就显得至关重要了。 笔者结合多年实践工作经验, 简要阐述自身对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的 审查重点问题的理解和把握。 【关键词 】招标文件 施工合同 审查重点 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工程建设项目有发包与承包所采用的一 种交易方式, 市场交易方式的最优选择。 在这种交易方式下, 通常由工程的建设单位作为招 标方就拟建的工程发布通告,提出有关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质量、技
招标文件审核要点 符合性检查 报审招标文件应完整, 符合招标文件范本的相关规定, 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技术 标准、规范和相关政策要求。 依据相关要求,为确保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的一致性, 宜在提交资审文件的同时 编制招标文件,在报审招标文件时提交资审文件。 投标邀请书 投标邀请书中应明确项目招标的合同段划分情况。 资格预审文件、 招标文件出售至收取时间, 最短应不少于 14和 20个工作日。资 格预审过程应控制在 25个工作日以内,招标过程应控制在 40个工作日以内,整 体应控制在 65至 75个工作日以内(不含管理部门核备时间) 。 招标文件应载明,开标时间与招标文件递交时间保持一致。 投标人须知 招标人对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信息与数据,除“不适用”外,均应填写,不留 空白。若时间不确定,应填写计划日期,并注意与须知修改表的条款号相对应。 投标人须知为标准化条款, 不适用的栏目应注明。 任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