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的要求: 1.招标人的名称:长春市九台区房地产经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招标代理 :吉林省东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项目名称:九台区工况棚户区改造东营小区项目配套附属工程建设 4.计划工期: 2016年 9月 15日至 2016年 11月 14日 5.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近三年( 2013-2015)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经验 ②项目经理须是申请人本企业职员,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 上资格,同时具备安全证 B类,且目前无在建工程项目 ③技术负责人为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④不接受联合投标,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⑤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 6.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6年 8月 30日 9时 地点: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福临小区旁新政务
**市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经研究,我单位决定参加采购编号为 *** 号询价采购活动并报价。为此,我 单位做如下承诺,并负法律责任。 1、愿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 **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 定执行。 2、愿意按照询价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报价文件,保证文件内容真实、 完整。报价明细见“询价采购报价表”。 3、同意询价文件中所有的规定,本次报价自报价文件送达之日起 10日内 有效。 4、如果我单位的报价被接受,我单位将按要求的时间签订采购合同,履行 询价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供货。 5、如果我单位的报价被接受,我单位保证提供原装正品环境检测设备。 6、愿意遵守有关售后服务规定,提供快速、优质服务。 7、愿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8、与本次报价有关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地址: 收款单位: 开户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