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基本农田及土地整理项目标志牌采购安装招标文件 1 采购代理机构:淄博光正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 0533-7985567 传真: 0533-7985567 地 址:淄博市高新区中润大道 49 号(市勘测院 6 楼) 1 敬 告 说明: ①投标人《营业执照》 经营范围:所投包号内容表述不清楚者,投标人须提供发证机关 出具的证明原件; ②投标人因自身原因资格预审当天无法提供相关证书原件者,可提前预约进行资格审 查。 1、请各投标人准备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参加资格预审,原件资格预审后返还, 复印件备案。 (1)《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原件 (2)《山东省土地开发整理施工机构证书 》副本(或由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原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或由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原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由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原件 (5
招标(技术)细则 一、投标总则 1、本技术要求是招标文件的一个主要组成部分,包括系统功能和控制的要 求,以及系统中所用设备和系统功能。 2、投标前,投标人应仔细研究该文件。 3、投标书必须对本技术要求中所提出的各项要求和规定逐条进行应答,明 确要求满足,未作应答的条款,将被视为不满足该项招标要求。 4、本技术要求仅指高清网络视频监控系统的主要要求,不应作为完整的详 细要求。投标方应向招标方提供最先进实用的系统, 保证系统及其设备的性能符 合或优于本技术要求。 5、凡本技术要求中未提及的,但为实际该系统功能确定需要的设备、器件 及价格、数量等,投标方也应在总报价中体现。 6、本标书工作范围包括系统的深化设计、设备材料供应、运输、线缆敷设、 安装、调试和投入使用。 7、投标人负责系统的人员培训和售后服务等技术服务。 8、投标者提供设备配置应以投标的选型设备为依据,满足招标书系统功能 要求为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