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服务、规范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工作,日前,福建省发改委下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核准招标事项的项目范围做出较大幅度调整。《办法》规定,实行审批或核准制管理的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因特殊情形申请邀请招标或者不招标的,项目单位应当按照《办法》规定办理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手续。项目单位申请核准招标事项,核准申请
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一、办理依据 1、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国务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3、建设部《关于加强勘察设计质量工作的通知》 (建设 [1999]176 号 ) 4、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 5 、《广东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暂行办法》及配套文件 (粤建设字 [2001]68 号、 [2001]111 号 ) 6、《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实施办法》 (穗建技 [2002]267 号 ) 二、办理工作时限 初审 7个工作日,正式审查 5个工作日。 三、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图审查申请及初审材料;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 7个工作日内根据初审材料进行程序性审查, 通 过后发放施工图审查委托通知书,委托一家审查机构进行技术性审查; 3、审查机构在报审材料收齐后 20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