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包管理费 总承包管理费 造价处 文件规定 通 知 关于执行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8) 关于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8)若干意见的通知 》 (GB50500 京造定〔 2009〕 京造定〔 2009〕7 号 各有关单位: 为了促进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8)(以下简称计价规范),规范我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 根据 《关于贯彻实施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8)的通知》(京 建市〔2009〕 24 号)。现结合我市工程造价管理的有关规定及 2001 年《北京市建设工 程预算定额》(以 下简称预算定额),将执行计价规范中若干意见的通知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一、 规费 发包方在编制招标文件以及发承包双方签订施工合同时,不
关于总包服务费、总包配合费、总包管 理费 关于总包管理费 1、分包管理费: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工程中的部分工程自行发包 给专业施工单位或劳务施工单位, 以及专业施工单位自行将所承包工 程的一部分分包给劳务施工单位时应付给分包单位的工程管理费用。 2、总包服务费:凡分包方在施工现场需使用总承包方提供的水 电、道路、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等,按有偿服务的原则,总包向分 包收取服务费,其标准可按分包总造价(不含设备费)的 2%,由总 分包双方协商议定。 如果建设单位把装饰工程、安装工程自行分包给其它分包单位, 总承包单位也应向其它分包单位收取总包服务费。 至于分包单位向总 包单位交纳总包服务费费用的来源取决于建设单位与分包单位的合 同。无论建设单位与分包单位如何协商分包单位都没有理由拒绝总承 包单位向收取总包服务费。 什么是分包管理费和总包服务费? 1) 分包管理费 分包工程管理费是指施工总承包单位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