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铁 道 部 铁建设函 [2007]723 号 关于客运专线系统集成物资设备招标采购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铁路局,各客运专线公司 (筹备组 ): 为适应客运专线系统集成建设需要,根据铁道部《铁路建设项 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 2006〕83号)、《铁路客运专线 技术系统集成管理办法》(铁建设〔 2007〕16号),现就客运专线 系统集成物资设备招标采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按照执行。 一、系统集成物资设备是指涉及通信信号、牵引供电、运营调 度、旅客服务、动车组检修等系统集成范畴内的物资设备。客运专线 系统集成采用总承包方式组织建设的, 系统集成物资设备分为专用物 资设备和通用物资设备。 具体划分原则由铁道部运输局提出报部领导 确定。 二、系统集成专用物资设备、通用物资设备(不含甲供物资设 备)纳入系统集成总承包招标范围,与系统集成总承包一并招标,系 统集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