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法案例 案例摘要: 2005年 7 月,甲发布《全国动物保护工程建设项目的 招标公告》。公告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某部已从中央基本建设非经 营基金、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中获得一笔拨款, 用于支付“无规定动 物疫病区建设项目 ”的费用。农业部计划将部分资金用于购买项目 所需要的动物疫病检测、检验、诊断及兽药残留检测等仪器设备和 执法交通工具,为此邀请合法投标人进行投标。乙厂厂长王某及副 厂长张某在看到招标公告后专程赶往甲单位进行投标登记。并且了 解到当时参与此项目投标的只有3家企业。 2000年8月8日上午, 乙厂在交纳3万元保证金后,与另一家医疗设备厂正式参与竞标。 还有一家企业因资质审查不合格未能参加竞标。 2006年1月,甲派 人对乙厂进行了实地考察。 2006年2月,乙厂接到甲通知,要求他 们送三套样机到甲下属的某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进行检 测。5月28日,乙厂拿到了检测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