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架 子 工 一、 概况 架子工是指使用搭设工具, 将钢管、夹具和其他材料搭设成操作平台、 安全 栏杆、支撑架等,且能正确拆除的人员。 该职业共设三个等级, 分别为:初级(国 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该 职业要求从业者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 计算能力,有较强的空间感, 有准确的分 析推理判断能力,手指、手臂、腿脚灵活,动作协调,身体健康,能适应高空作 业。 二、适用对象及申报条件 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该职业的人员。 1、初级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该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从事该职业学徒期满。 (3)连续从事该职业工作 2年以上。 2、中级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该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该职业工作 3年以上,经 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