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试卷制订的原则 1、本次考试试卷均按百分制制订。 2、考试题目应与考试大纲要求的相关内容相对应,原则上应以考试大纲要求的掌握或熟悉的内容为 制订考题的范围,了解的内容一般不考虑制订考题。 3、考题的难易程度应适中,不可过于容易,但也不宜过于偏僻。 4、本次考试第一、二、三科目的考题,原则上应保证新制订的题目不少于 30%,选用以前年度曾考 过或在参考资料中出现的题目时,也应尽可能作适当的变化。第四科目的考题,所选用的基础数据均应与 以前年度曾考过或在参考资料中出现的题目有区别,不应完全照搬。 5、各科目的考试时间和题量与以前年度相同。 二、试卷制订的程序 1、本次考试拟采取首先由考试用书的编写人员按甲级、乙级各拟定两套试卷,待考 试前由部职业资格中心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最终确定考试题目。 三、各科试卷的具体要求 1、第一科目 单选题 60 道题,每题 1 分;多选题 15 道,每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