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廉政合同 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项目地址: 建设单位(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双方的各项 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 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 规定,特订立本廉政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甲、乙双方应加强对本方人员的廉政监督,健立和健全廉政制度。 (二)甲、乙双方有对本方人员开展廉政告知、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 育的义务。 (三)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 建设、施工安装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 各项规定。 (四)甲、乙双方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 办事。 (五)甲、乙双方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 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