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 关于《用于医用气体管道系统的氧气浓缩器供气系统》 行业标准实施有关事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依据医疗器械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 我局对 YY/T 0298-1998 《医用分子筛制氧设备通用技术规范》 进行了修订, 鉴于修订后 的《用于医用气体管道系统的氧气浓缩器供气系统》标准(以下 简称新标准) 涉及对产品生产、 审查、安装、使用等多环节要求, 为了保证新标准发布后顺利实施,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是产品第一责任人, 应全面贯彻实施 新标准,并应依据 YY/T 0316中风险管理程序,结合新标准中附 录 H有关要求,分析产品可能存在的安全方面的危害, 采取措施 确保产品安全、有效。 二、新标准规范性引用文件中载明的国际标准, 如果有相关 的国家或医疗器械行业标准, 则可按照新标准要求采用相关的国 家或医疗器械行业标准。 对于引用的 ISO 7396-1《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