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孔岩芯鉴定资料是煤田地质勘察的基础资料。在查看部分岩芯编录资料时,发现存在一些问题。希望通过较为系统的方式来介绍岩芯编录的方法、步骤以及注意事项,以期帮助相关人员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掌握并做好钻孔岩芯的编录工作。
15.3.1 钻探工程六项指标要求 六项指标是衡量钻孔完工的质量标准,是地质编录人员参加工程管理质量好坏的指导准则, 钻孔完工后,地质编录人员填写质量验收报告(一式三份,地质、机台、财务部各一份) , 地质编录人员必须参与质量工程验收。 根据《地质岩心钻探规程》(DZ/T0227-2010)钻孔质量要求包括以下六个方面,简称“钻探 六项指标”。 (l )岩矿心采取率 全孔岩心分层采取率不低于 70%,矿层(含矿石英脉及蚀变岩)不低于 80%,岩矿心从岩 心管取出后,必须按先后顺序排好, 不得颠倒混淆, 矿层的顶、底板采取率按矿心要求进行, 该段残留岩心不得超过 0.20m,超过者必须特取。 ①地质要求取心的岩层、钻孔平均岩心采取率不得低于 65%; ②矿化带重要标志层以及矿层与矿层顶板各 3-5m 范围内不得低于 80%; ③可采的薄矿层(厚度不小于 4-5m),每层平均采取率不低于 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