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馨苑社区安全事故隐患报告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我社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 安全事故隐患,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结合我社区实际,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事故隐患采取每日一报、定期报告和立即报告三 种方式。每日一报指每天下午 3:30之前各社区将当日安全 生产情况书面报告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由街道安 办汇总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汇总报告,实行“ 0”报告 制度。 定期报告指社区按每月一次的方式,将安全生产每月排 查情况报到街道安管办汇总。 立即报告指一旦发现重大事故隐患 ,必须立即报街道安 管办负责人。 第三条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接到事故隐患报告,经核 实后,按管理权限和职责, 下达给有关部门、 单位进行整改。 第四条对于一时不能按规定和要求整改的重特大事故 隐患,由其主管部门责令事故隐患单位坚决予以停产。 第五条凡涉及二个以上单位的重特大事故隐患,所有涉 及单位都要上报,并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