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豫建设标〔 2007〕29号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开展 2006 年度全省勘察设计企业动态考核的通知 各省辖市建委(局): 为了加强对全省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监督管理,建立完善的 市场准入清除制度,优化队伍结构,规范市场行为,提高勘察设 计质量与水平,按照建设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 定》(第 93 号部令)要求,我厅将对全省勘察设计企业进行资质 动态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凡在豫持有由建设部统一印制并经建设部或者建设厅批准颁 发的勘察设计资质证书的企业(包括中央驻豫勘察设计企业)均 为考核对象,并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参加当地考核。 — 2 — 二、考核主要内容 (一)是否符合相应资质分级标准规定; (二)年度内勘察设计工作业绩和质量状况; (三)遵守市场管理法规情况; (四)注册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执业及遵守职业道德情况; (五)遵守行业公约、诚信评估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