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 0 0 2 1-2 0 0 1》在 2 0 0 3年全面强制执行 ,规范中的一些条文、岩土工程勘察规范与地基基础设计规范、湿陷性黄土规范 (送审稿 )之间在若干条文上存在协调问题等 ,存在模糊和不易理解之处 ,在岩土工程勘察工作中带来了一些问题 ,就此与各位同行和专家探讨。
一、《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50021—2001 1总则 1.0.3各项工程建设在设计和施工之前, 必须按基本建设程序 进行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应按工程建设各勘察阶段 的要求,正确反映工程地质条件,查明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 灾害,精心勘察、精心分析,提出资料完整、评价正确的勘 察报告。 4各类工程的勘察基本要求 4.1 房屋建筑和构筑物 4.1.11 详细勘察应按单体建筑物或建筑群提出详细的岩土工 程资料和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对建筑地基做出岩土 工程评价, 并对地基类型、 基础形式、 地基处理、 基坑支护、 工程降水和不良地质作用的防治等提出建议。主要应进行下 列工作: 1、搜集附有坐标和地形的建设总平面图,场区的地面 整平标高,建筑物的性质、规模、荷载、结构特点,基础形 式、埋置深度,地基允许变形等资料; 2、查明不良地质作用的类型、成因、分布范围、发展 趋势和危害程度,提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知识来自于造价通云知平台上百万用户的经验与心得交流。 注册登录 造价通即可以了解到相关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最新的精华知识、热门知识、相关问答、行业资讯及精品资料下载。同时,造价通还为您提供材价查询、测算、询价、云造价等建设行业领域优质服务。手机版访问: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