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程竣工移交计划 为使工程项目顺利有序地交付校方使用, 确保学校在 2015年 9月 1 日 按时开学,特编制本计划,请各有关单位根据明确的各自职责按计划执行。 一、工程移交的范围 1.地上地下建筑工程 校区 16幢教学、科研用的建筑, 1个景观塔, 1个地下水处理机房。 2.校区市政附属工程(分三块) 1)市政附属工程:校区道路、综合管线(给排水、供电、供气、智能 化等)、景观湖、围墙等。 2)室外体育运动场 3)零星建构筑物:校区大门及门岗、牌楼、升旗台等。 3.校区绿化工程 包括校园绿化、庭院景观绿化、边坡绿化等。 4.校区供电、供水、消防、智能化等专业工程。 本项目的档案资料、财务固定资产等不列入本次移交范围。 二、工程移交的工作机构 1.公司成立由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移交工作班子。 2.各标段设立由公司工程部负责的工程移交工作小组,总包单位、工 程监理、项目参建各专业施工
竣工资料移交计划 各分包单位及甲指分包单位: 按管理公司要求,( )工程为配合竣工验收。档案资料预验收计划于近 日进行,请各分包单位及时准备。我方现对各分包单位及甲方分包单位资料的 整理及移交提出如下要求: 一、资料执行标准: 各分包单位及甲指分包单位的资料整理及归档应严格按照《建筑工程资料 管理规程》 DB11/T695-2009版执行。如未按照《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DB11/T695-2009版进行资料的整理及移交,后果由各单位自负。 二、资料移交份数及要求: 1、按照《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DB11/T695-2009版(P290页)3.0.11 要求由建设单位发包的专业承包施工工程,分包单位应按本规程的要求,将形 成的施工资料直接交建设单位;由总包单位发包的专业承包施工工程,分包单 位应按本规程的要求,将形成的施工资料交总包单位,总包单位汇总后交建设 单位。 2、各分包单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