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管道敷设 1.一般规定 1.1.1. 管道应敷设在原状土地基或经开槽后处理回填密实的地层上,当管道在车行道下时,管顶覆土厚度 不得小于 0.7m。 1.1.2. 管道应直线敷设,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利用柔性接口拆线敷设时,相邻两节管纵轴线的允许转角应由 管材制造厂提供。在一般情况下,在平壁管不宜大于 1°,异形管壁不得大于 2°。 1.1.3. 硬聚氯乙烯排水管道工程可同槽施工,但也应符合一般排水管道同槽敷设设计、施工的有关规定。 1.1.4. 硬聚氯乙烯排水管道穿越铁路、高等级道路路堤及构筑物等障碍物时,应设置钢筋混泥土、钢、铸 铁等材料制作的保护管。套管内径应大于硬聚氯乙烯管外径 300mm。套管设计应按路堤的有关规定 执行。 1.1.5. 硬聚氯乙烯管道基础的埋深低于建(构)筑物基础低面时,管道不得敷设在建(构)筑物基础下地 基扩散角受压区范围内。 1.1.6. 底下水位高于开挖沟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