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仪器设备采购招投标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一、为进一步加强对仪器设备采购招投标工作的管理,规范招投 标的工作程序,确保招投标工作的公正、公开、公平,提高仪器设备 采购投资的效益,满足教学科研工作的需要,本着统一管理,高效高 质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仪器设备采购的招投标工作在学校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的统 一领导下, 由资产管理处设备中心具体组织和实施, 招投标监督管理 办公室参与招投标全过程的监督。 三、本实施细则适用于购置的单项采购总和为 10万元以上的仪 器设备(小规模不适于招标的设备采购除外)。科研经费及创收经费 购置仪器设备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 第二章 招 标 四、招标工作主要以邀请招标的形式进行。设备中心根据采购单 位对所采购仪器设备的具体要求, 按照教育部招标投标工作指南所提 供的投标单位,制定并发出招标通知书。邀请参
仪器设备采购招标实施细则知识来自于造价通云知平台上百万用户的经验与心得交流。 注册登录 造价通即可以了解到相关仪器设备采购招标实施细则最新的精华知识、热门知识、相关问答、行业资讯及精品资料下载。同时,造价通还为您提供材价查询、测算、询价、云造价等建设行业领域优质服务。手机版访问:仪器设备采购招标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