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油购销合同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为明确供方和需方在柴油供应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郭合同法》等有关材料,法规和规章,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本 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用油地址:怀仁县西小寨村 第二条 所购油品标号: 0# -10# -20# -35# 第三条 运送方式: 为乙方负责送货,费用由乙方自理,且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下及 时送油料到指定地点(一般甲方应提前两天通知乙方) 第四条 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期限: 由需方人员验收无误后签字认可,如有问题当场提出 第五条 货款的支付与结算: (1) 甲方以现金或银行转帐方式向乙方支付油款,经甲乙双方 协商,每 10 天作为结算日期,结算所有油款。 (2) 在符合支付油款条件时,甲方未能及时支付,甲方必须向 乙方支付滞纳金。 滞纳金方式:油款 *0.3%*天数(天数以送油之日算 起)如甲方在应付款之日起超过 3 日仍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