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票、操作票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部分 工作票的执行及管理规定 一、电气工作票的执行及管理规定 1 基本原则 1.1 电气工作票应严格按《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变电部分) 和下列有关规定执行。 1.2 工作许可人应由具有正值班员及以上资格的人员担任。 1.3 工作票中的负责人,应具有正值班员资格的人员担任。 1.4 工作票中的人员签名,应由各类人员亲自签写,不得打印或代签。 1.5 工作票的工作内容或工作地点或工作任务栏内应填写设备的双重名 称。 1.6 工作票应按“月-顺序号”统一编号,如:“5-18”表示5 月第 18 份工作 票。第一、二种工作票应分别编号。 1.7 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应经《安规》考试合格,厂 部批准的人员担任,应有厂部公布的名单。 1.8 工作票应统一用兰黑墨水或圆珠笔填写,不得涂改。微机打印的工作 票统一用黑色色带。 1.9 两份
《两票》实施细则 琼海供电公司 执行中国南方电网公司 《电气工作票技术规范》、《电气操作导则》实施细则 (试行) 前言 在我公司运用中的电气设备进行检修、运行、操作、维护等作业过程中,必须使用电气工作票、操作 票,在保证人身安全、电网运行安全、设备安全的基础上,为提高工作效率,正确使用电气工作票、操作 票,特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规定了电气工作票、操作票(以下简称“两票”)的种类、使用范围、填写要求、执行程序和 各类人员的职责。工作中对工作票的执行。按各自职责对“两票”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 本细则适用于琼海供电公司所属变电站和基层单位工作的范围: 1、电气设备倒闸操作票:班组(站)一、二次电气设备有关的电气倒闸操作。 2、变电站工作票:一、二次设备检修、试验、基建安装、改建、扩建、土建,运输及装卸;生产性 建筑设施修缮,消防、绿化及维护工作。 3、线路部分电气工作票:运用的票种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