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降耗文件的通知 云政办发〔 2007〕145号 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节能降耗工作,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云南省节能监察办法》、《云南 省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办法》、《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 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云南省节能奖励办法》、 《云南省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云南省重点行业企业技 术节能实施意见》、《云南省重点用能企业节能对标管理实 施意见》、《云南省电网节能经济调度实施意见》、《云南 省钢铁工业节能降耗实施意见》、《云南省煤焦行业节能减 排实施意见》 、《云南省水泥工业节能降耗实施意见》 、《云 南省黄磷行业节能降耗实施意见》等 12个节能降耗文件印 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六月二十九日 云南省节能奖励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实现经济又好 又快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
一类价 二类价 三类价 本类说明及有关规定: 11 (一)一般医疗服 务 1101 1.挂号费 110100001 挂号费 含检查检验单及处方签 等,不含初诊病人建档。 病历手册 门诊注射、换药、针灸 、理疗、推拿、血透、 放射治疗按每个疗程收 取一次挂号费。 110100001a 普通挂号费 次 0.50 0.40 0.30 A 110100001b 计算机预约挂号 指通过电话、互联网络预 约。 次 2.50 2.50 2.50 A 110100001c 初诊病人建档 指计算机建立初诊病人信 息档案;含信息卡费。 人 5.00 5.00 5.00 A 1102 2.诊查费 门诊注射、换药、针灸 、理疗、推拿、血透、 放射治疗疗程中不得收 取诊查费。 云南省非营利性医疗服务价格 除外内容项目内涵 一、综合医疗服务类 财务 分类 1 、本类包括一般医疗服务、一般检查治疗、社区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