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行政法规 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 (1996 年 9月 25日云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1996年 9月 25 日云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61号公布自 1997年 1月 1日起施行根据 2004 年 6月 29日云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关于修改和废止 16件涉及行政许可的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 规范建筑市场交易行为, 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 保护招标投标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非生产性项目总投资在二百万元以上、生产性项目总投资在五百万 元以上的国家投资、集体投资或者国家、集体参与投资并控股的建设工程,包括新建、扩建、改 建项目,必须实行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另有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2002-6-19 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计价格 [2002]1980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物价局: 为规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行为,维护招标人、投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招标代理行业的健康发展,我委制定了《招标代理服 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整顿招标投标收费的通知》(计价格 [2002]520 号)规定,实行由中标人付费的机电设备招标代理服务,可暂按 现行有关规定执行,至 2004 年 1 月 1 日统一执行委托人付费。机电设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自《办法》生效之日起按《办法》规定执行。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收费暂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二○○二年十月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