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软件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云南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计算机软件 的管理 ,有效发挥计算机软件在工程造价工作中的作用, 维护 市场秩序 ,根据《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 等法律法规 和相关规定 ,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开发、销售、使用交通运输 工程造价计算机软件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交通运输工程造价计算机软件 (以 下简称交通造价软件 )是指根据国家和本省有关交通运输工 程造价计价依据及相关规定所开发的,适用于交通运输工程 估算、概算、预算、投标控制价(标底)、投标价、计量支 付、新增单价、决算、绩效评价、养护等各阶段造价文件的 编制、审核、咨询等方面的计算机应用软件。 第四条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全省范围内交通造价软 件的评审、管理、监督工作,具体工作委托云南省交通运输 厅工程造价管理局(以下简称厅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