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江西省工程设计招标文件 招 标 项 目: 金门桥工程设计 招 标 单 位: 赣州市城市规划建设局开发区分局 (章) 法定代表人 : 谢 仁 辉 (章) 联 系 人: 钟 贵 电 话: 0797-8377396 招标代理机构: 赣州信达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章) 法定代表人: 叶 青 (章) 联 系 人: 曾 勇 电 话: 13879707685 编 制 时 间: 二〇〇八年五月 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制 2 投 标 须 知 第一节 前附表 工程名称 金门桥工程设计 建设地点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总投资 约 1600万元 设计工期 6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投标单位资 质等级要求 具有公路桥梁设计乙级及 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 投标保证 金数额 2万元 履约保证 金数额 中标价的 10% 领 取 招标文件 2008年 5月 21日 上午 8:30
《云南省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来源: 作者:云南省建设厅 日期: 01-08-07 第二章 招标 第十条 建筑项目的设计招标依法可以公开招标或者 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 的设计单位或个人参加投标。具备相应资质条件和要求的设 计单位均可参加投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 符合条件的设计单位参加投标。 第十一条 招标人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自行组织招 标: (一)有与招标项目工程规模及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工程 技术、工程造价、财务和工程管理人员,具备组织编写招标 文件的能力; (二)有组织评标的能力。 招标人不具备以上规定条件的,可委托经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认定的具有相应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第十二条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设计 招标代理机构)是指依法成立的,从事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 标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