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号 中名 学 名 科属 类型 生态习性 观赏特性 园林用途 备注 1 银杏 Ginkgo biloba L. 银杏科 银杏属 落叶乔木 喜光、耐寒 观叶 行道树、园景树 ◎ 2 苏铁 Cycas revoluta Thumb 苏铁科 苏铁属 常绿乔木 喜光、不耐积水 观树形 园景树 ◎ 3 篦齿苏铁 Cycas pectinata Griff. 苏铁科 苏铁属 常绿乔木 喜光、不耐积水、不耐寒 观树形 园景树 ◎◆ 4 攀枝花苏铁 Cycas panzhihuaensis L. Zhou et S.Y.Yang 苏铁科 苏铁属 常绿乔木 喜光、不耐积水 观树形 园景树 ◎◆ 5 南洋杉 Araucaria cunninghamii Sweet 南洋杉科 南洋杉属 常绿乔木 喜光、畏寒、怕旱 观树形 园景树 ◎ 6 雪松 Cedrus deodara (Roxb
云南省城市规划管理条例 (1992年 11月 25日云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 过 1992年 11月 25日公布施行)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城市规划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三章 城市规划的制定 第四章 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 第五章 城市规划的实施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科学合理地制定城市规划,强化规划管理,依法保障城市规划的实 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以下简称《城市规划法》)和云南省 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按行政建制设立的市、镇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在城市规划区进行 建设,都必须遵守《城市规划法》和本条例。各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 业开发区、旅游度假区、边境经济合作区、保税区等(以下简称开发区),是城 市规划区的组成部分,也必须遵守《城市规划法》和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