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城市绿化事业发展,改善生态环境,美化生活环境, 增进人民身心健康,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 ,结合本省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城市规划区内种植和养护树木花草等城 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第三条 省人民政府绿化委员会统一组织全省城乡绿化工作。 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城市绿化工作。 市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 称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绿化工作。 在城市规划区内,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等管理 的绿化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把城市绿化建设作为现代化城市建设的 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加强城市绿化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城市绿化新技术、新成果,发 展垂直绿化,鼓励屋顶绿化,讲究植物配置。
- 1 - 山东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 《山东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由山东省人民政府于 1999.07.02 颁布。主旨在于 为加强城市绿化管理,促进城市绿化事业的发展。 简介 【法规名称】山东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 【颁布单位】山东省人民政府 【颁布日期】 1999.07.02 【实施日期】 1999.07.02 【效力属性】有效 法律全文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绿化管理,促进城市绿化事业的发展,保护和改 善生态环境,美化城市,根据《城市绿化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 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城市规划区内种植和养护树木花草等绿化 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第三条 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城市绿化管理工作。 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绿化工 作。 城市规划、市政、房地产、林业、环保、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 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