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三级资质申请应备材料 相应附件材料,按照下列顺序装订: (一)综合资料(第一册)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注册资本在 800万以上) 2、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3、企业章程 4、企业近三年建筑行业统计报表 5、企业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企业近三年最高工程结算收人 2400万以上) 6、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明 7、企业经理和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任职文件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的技 术负责人代表工程业绩证明资料 8、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如有设备、厂房等要求的, 应提供设备购置发票和租赁合同、厂房的房屋产权证或房租租赁合同的相关证明,以及相关资 质标准要求的其他材料。) 9、企业安全许可证 (劳务分包企业、 混凝土预制构件企业、 预拌商品混凝土等企业可不提供) 。 其中,首次申请资质的企业,不需要提供上述 2、4、5、9
市政总承包三级资质标准: 1. 企业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4 项中的 2 项以上单项合同额 300 万元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 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公共广场工程; (2) 城市供水工程、排水工程或污水处理工程; (3) 城市燃气工程或热力工程; (4)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2. 企业经理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施工 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 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 不少于 50人,其中 工程技术人员 不少于 30人; 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 中级以上职称 的人员不少于 8 人。 企业具有的 三级资质项目经理 不少于 8 人。 3. 企业注册资本金 5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 600 万元以上。 4. 企业近 3 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