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苗圃育苗规程 发布时间 : 2004-1-27 信息来源: 第一章 总则 1.0.1 为了加强城市园林苗圃技术管理,提高育苗技术水平,满足城市园林对苗木、草坪的需要,特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主要对北京地区园林绿化需要的乔木、灌木、攀缘植物、草坪繁育技术做出的规程。 1.0.3 园林苗圃要针对园林绿化需要,结合生产实际,开展科学试验,推广,采用新工艺,培育出品种纯正的新优、 健壮苗木。 第二章 圃地的区划 第一节 圃地应具备的条件 2.1.1 苗圃地的坡度以 1-2‰为宜,坡度过大地段应整成梯田。 2.1.2 苗圃耕地应为壤土, PH 值保持在微碱性,耕作层土壤有机质含量不低于 2.0%。水解氮 40-60PPM,有效磷 20PPM,有效钾 60PPM。 2.1.3 圃地应水源充足,排灌方便,交通便利。 第二节 苗圃区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