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一、总 则 (一)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设甲、乙两个级别。 (二)本标准所称风景园林工程设计是指:风景资源的评价、保护和风景区 的设计;城市园林绿地系统、园林绿地、景园景点、城市景观环境;园林植物、 园林建筑、园林工程、风景园林道路工程、园林种植设计;与上述风景园林工程 配套的景观照明设计。 二、 标 准 (一)甲级 1、 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 300万元人民币。 (3)企业完成过中型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 5项,或大型风景园林 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 3项。 2、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 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设计师、总工程师应具有大学学历, 10 年 以上从事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经历, 并主持过中型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申请书 企 业 名 称: (公章) 申请资质等级 :甲 级 口 乙 级 口 所 属 地 区: 填 表 日 期: 年 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制 声 明 本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郑重声明, 本企业此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申请资料、填写数据及所包含的附件资料内容是 真实的,同样我在此所作的声明也是真实有效的。并愿意对在资质等级申请过程中有关 部门调查的结果承担责任。 我授权 (联系人姓名)具体经办此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的申请工 作。我知道虚假的声明与资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本企业如有不实之行为,愿接受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的处罚。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一、 企业基本情况 企 业 名 称 拟申请资质等级 企业成立时间 资质证书编号 资质等级 取得资质时间 批 准 文 号 省(自治区、直辖市) 地区(市、州、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