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工程合同 发包方: 许昌市魏都区新兴街道办事处 ( 以下简称甲方 ) 承包方:重庆龙力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乙方 )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 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许昌市文峰路绿化工程 工程地点:许昌市文峰路南段 工程内容:苗木栽植、草坪铺植等。 二、合同工期 开竣工日期:工期日历天数 60天,开工日由甲方签署工程开工报告之日 为准。 三、质量标准:达到《城市绿化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工程施工图标准。 四、合同价款:暂估价 600000元(陆拾万元 )。结算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五、双方责任 1、甲方驻现场全权代表人姓名: 2、甲方工作 甲方应完成以下工作,如造成延误,承担所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 有关损失。工期
新北关小学校园绿化工程合同 甲方:新北关小学 乙方:郭俊苗 为确保该工程的顺利进行,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 供 双方参照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新北关小学校园绿化 2、工程地点: 新北关小学 3、工程内容: 填土、施工、种植 4、承包方式: 由乙方全权负责 5、绿化面积: 1600平方米 6、绿化标准: 四季常青、四季有花 7、绿化品种: 详见绿化清单 8、工程造价: 96000 大写: 玖万陆千元整 第二条 工程期限 全部工程开工日期,本工程定 2013 年 4月 1日开工,全部 工程竣工日期: 2013年 4月 18 日竣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18 天。 第三条 工程延误与工程奖罚 1、乙方应及时按期开工,如遇施工现场不能开工的情况下 应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 甲方不同意延期或乙方 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延期通知的,工期不顺延。 2、施工中因各种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