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西黑砖窑事件 该事件并不单指一件,而是一类事件的代名词,它是黑暗砖窑主 通过非法途径是未成年人为其牟取暴利但却受到黑砖窑主非人待遇 的事件。事件的中心名词是:儿童,拐卖,受骗,奴役,执法人员, 父母。 1. 自我感受:一群无辜的孩子被拐卖入黑砖窑, 一群父母欲寻无方, 欲述五人。这是人性的缺失, 是贪念的扩张, 更是对法律的轻视。 这是一个企业的悲哀,这是一个社会的悲痛,更是一个国家的失 败。仅仅因人性的资历和贪婪的无制发展,使得一个企业道德观 的扭曲,造成了极大的社会成本的浪费。 2. 这类事件在我国层出不穷,黑砖窑主丧尽天良,胁迫未成年人为 其工作,受其奴役,无视道德甚至法律的存在。上升到管理学的 角度就是:一、违反了权力至上的道德观,企业即砖窑不能尊重 和保障员工的基本权利。如生存权、自由权,给社会经济发展带 来了负面的影响。二、不能推己及人,即“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讲诚仁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