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 ARCHITECTURE AND CONSTRUCTION CONSTRUCTION 2003年第 2期 建筑 案件介绍: 2001 年5 月28 日,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业公 司)与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签订建设工 程承包合同。合同约定: 实业公司将其办公楼发包给建筑公司承 建;建筑面积5200 平方米;工程包工包料,每平方米造价800 元, 总计工程款为416 万元;合同签订后二日内先支付30% 工程款, 其余工程款按工程进度分批拨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工程 决算后十日内付清全部工程款; 合同工期为1 1 个月,开工日期 为2001年6 月1 日,竣工日期为2002年5 月1 日。双方还约定了 违约责任等有关合同条款。 2002 年5 月8 日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因 工程设计变更等原因,2002 年5 月27 日双方就工程进行了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