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4 施工准备 3.3.4.1 技术准备 在构件制作前,工厂应按施工图纸的要求以及《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的要求进行 焊接工艺评定试验。生产制造过程应严格按工艺评定的有关参数和要求进行,通过跟踪检测, 如发现按照工艺评定规范生产质量不稳定,应重做工艺评定,以使质量稳定。 根据施工制造方案和钢结构技术规范以及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编制各类施工工艺,组织 有关部门进行工艺评审。 3.3.4.2 材料要求 (1)钢材及焊接材料应按施工图的要求选用,其性能和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 标准的规定,并应具有质量证明书或检验报告。如果用其他钢材和焊材代换时,须经设计单 位同意,并按相应工艺文件施焊。 (2)按指定焊丝的牌号和规格使用。 3.3.4.3 主要机具 3.3.4.4 作业条件 (1)熔嘴电渣焊不允许露天作业。当气温低于 0℃,相对湿度大于或等于 90%,网路 电压严重波动时不得施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