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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9.29
财政部明确营改增后房产税等四类税计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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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4月26日发布通知,明确了营改增后契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问题。一、计征契税的成交价格不含增值税。二、房产出租的,计征房产税的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税。三、土地增值税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为不含增值税收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等规定的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涉及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允许在销项税额中计算抵扣

营改增后无形资产增值税计税评估标准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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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面征收增值税的实践中,诸多现代服务业涉及到的\"视同销售无形资产\"的增值税计税评估标准问题已日渐凸显。应当设立怎样的计税评估标准和计税评估方法对推进我国增值税改革是极其重要的。本文提出以重新厘定后的\"公允价值\"作为无形资产增值税计税评估标准以及设定该标准的要件,具有一定的理论与实际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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