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通
更新时间:2024.11.23
适应“营改增”必须做好新老施工项目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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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要从今年5月1日起,全年扩大营改增的试点范围,将营改增全面推进到建筑、房地产等全部领域。早在今年2月22日,住建部发布《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明确建筑业的增值税税率拟为11%。营改增,对建筑行业、企业已经不是海市蜃楼。营改增后,新老项目如何衔接必须要引起施工企业的高度重视。顾名思义,所谓新老项目就是营改增正式公布

营改增改革对房地产新老项目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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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1日起,房地产业纳税人已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由缴纳5%的营业税改为缴纳11%的增值税。本文讨论营改增对房地产企业新老项目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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