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地区财政局精神文明建设 工作总结 一年来,我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在地委、行署的领导 下,在地区文明办具体指导下,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 表”重要思想,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精 神文明建设工作,紧紧围绕哈密发展稳定大局,按照领导班 子坚强有力,道德建设卓有成效,创建活动扎实深入,文体 事业不断发展,工作环境优美整洁,民主管理制度落实,优 质服务规范周到,业务工作实际突出文明单位八条标准,加 强领导,精心组织,创新载体,完善机制,转变机关工作作 风,提高工作效率,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新的成就,有效地 推动了业务工作的开展。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领导 我局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始终把精神文明建设 贯穿于工作的各个方面,业务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相互促 进,共同发展。 一是在具体工作中, 我们坚持做到了三个 “始 终”,始终坚持一把手负总责, 始终坚持
— 1 — 南海区财政局绩效评价专家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专家在财政绩效预算和绩效评价工作中的 作用,规范专家评价行为,提高评价工作质量和专业化程度,根据区 政府《关于印发南海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试行方案的通知》 (南府办 〔2006 〕59 号)、《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项目绩效预算管理试行 办法》的通知》(南府〔 2007 〕113 号)和区财政局、区监察局、区 审计局《关于加强项目绩效预算及绩效评价管理的有关规定》 (南财 评〔 2008 〕1 号)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财政绩效评价专家 (以下简称评价专家) 是 指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和要求, 以独立身份从事和参加财政绩效评 价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 评价专家库由区财政局统一建立,区财政局和镇(街) 财政所共同使用,资源共享。 第四条 专家入选评价专家库原则上采取邀请、 公开征集、 推荐 与自我